(三)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在具备了一定专业素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具体条件如个人兴趣特长等,于第六学期选择到各单位进行的业务实习或锻炼。学生要充分利用学校、就业指导机构为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实习渠道,更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去创造实习机会,为实现理想的就业目标而努力。毕业实习为二至三个月,以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作为考核依据。
六、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学时分配
项 目 |
学 时 数 |
百 分 比 | ||
理 论 学 时 分 配 |
公共基础课 |
578 |
31.9 |
|
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选修课) |
1236 |
68.1 |
||
合 计 |
1814 |
52.4 | ||
实 践 学 时 分 配 |
实验、实习、实训 |
1092 |
66.2 |
|
工厂企业实际操作 |
560 |
33.8 |
||
合 计 |
1650 |
47.6 | ||
总 学 时 |
3464 |
|||
理论教学学时与实践教学学时比例 |
1.10 :1 |
注:实践教学含军训80学时,岗位职业素质培训8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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