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你们好!斗转星移,时光飞逝。五月的初夏,姹紫嫣红。但就在我们一同静静的享受着这美好景致的时刻,毕业生离校的鼓点已轻触耳畔。为了下一阶段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就业办特将就业服务和派遣等相关事项告知如下,敬请周知:
1、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但还没上交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请于6月10日之前将就业协议书或者签约合同交到就业办公室,就业办将根据其相关内容进行派遣,已达成协议将户档派往单位的请及时告知我处。
2、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请到就业办登记,就业办将继续为登记的毕业生推荐就业或提供就业信息。
3、 有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和省资助中心通知要求,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于6月10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毕业确认,同时变更个人最新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或者信用降级。
4、 有参军入伍意愿的毕业生:兵役机关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有意参加义务兵和直招士官招录的毕业生务必于6月初之前登陆全国征兵网报名,详情见(全国征兵网),有关优补政策请到就业办咨询。
就业办公室
2016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