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4月19日下午,教务处联合保卫处、总务处,开展了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教务处、保卫处、总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及蓝关派出所驻校警务人员等多部门联合对全院实验室安全进行逐间自查。
院领导在检查中强调,要吸取“南京某高校实验楼爆燃”等近年来高校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统筹安排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解决问题;二要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部门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提出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三要查改结合,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检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组织 体系,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实验室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本次检查对教务处及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机电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范、实验室消防安全、实验室监控等方面进行了突击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进行指正并要求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