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教学,科研安全。其职责是:
1.宣传党的政策,做好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发动和依靠群众保护学院治安,努力实现群防群治。
2.侦破院内发生的一般治安和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有关重大那件。
3.负责建全学院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指导其执行情况。
4.负责建立健全本院治保组织,进行业务训练和指导,充分发挥班、宿舍治安员联系群众,保卫安全的作用。
5.负责全院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制度,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管理好门卫,组织安排节假日的安全执勤、巡逻。
7.负责院内交通管理及户籍管理工作。
8.负责本处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草拟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陕电院 保卫处
2009年5月12日